厦深铁路河浦牵引变电所适应性改造工程施工总价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GC-2024-11
1. 招标条件
本建设项目厦深铁路河浦牵引变电所适应性改造工程已由《厦深铁路 2023 年技术改造项目投资计划》(厦深计〔 2023 〕
更字第 02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供电段。建设资金使用技改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
人为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供电段。本次招标项目已具备法定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
(一)工程范围
河浦牵引变电所于 2013 年 12 月投运,地处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梅陇镇长沙湾,为三角洲港湾式滨海相沉积平面区,场坪
所在地原为鱼塘,受海水潮汐及周边鱼虾养殖场抽水、清塘等外部因素影响,变电所场坪已出现不均匀沉降,导致场坪设
备及构筑物基础倾斜、变电所控制室地坪下沉、设备倾斜等病害;同时变电所投运已近 10 年,所内综自、交直流设备老化
所进行改造。
按现行的《高速铁路设计规范》( TB10621-2014 )、《铁路电力牵引供电设计规范》( TB10009-2016 )、《铁路房屋
建筑设计标准》( TB10011-2012 )、《牵引变电所辅助监控系统
暂行技术条件》及现行国家、国铁集团有关技术标准,对河浦牵引变电所进行改造。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
2.2.1 招标范围:厦深铁路河浦牵引变电所适应性改造工程施工图全部内容
2.2.2 标段划分:本次划分为 1 个标段。
2.2.3 计划工期: 20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4 年 4 月 15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4 年 月 31 日。
2.3 其他说明
其他说明:
:
2.3.1 工程总投资 2015.6048 万元,本次工程施工最高投标限价价 1329.5512332 万元(不含甲供料),其中安全生产费
25.8684 万元。
2.3.2 项目工程施工主要内容:
1. 新建 2 层牵引变电所房屋 420 平方米。一层设置电缆室、通信机械室、工具间等,二层设置高压室、控制室,基础采用钻
孔灌注桩。
2. 室外 220KV 高压设备利旧,设备及架构基础除牵引变压器以外,其余断路器、隔离开关、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避
雷器等基础重新施作,端子箱、集中接地箱、设备支柱、避雷针等进行更换。
3. 室外 27.5KV 侧设备 2112 、 2122 、 2113 、 2132 、 2142 、 2133 开关利旧,其余断路器、隔离开关、电流互感器、电压互
感器、避雷器更新,改室内 GIS 布置,新增 27.5KV 电缆终端爬架和电缆沟。
4. 室内综合自动化装置、交直流电源装置、远动装置、网开关控制屏等更新,地方供电部门直采及光纤差动保护装置、计
量装置利旧,新增变电所辅助监控系统。
5. 变电所所用变压器改造。拆除并新建 10kV 箱式变电站( 2*63kVA )及相关电力设备。
6. 部分围墙重做约 140 米,场坪道路修复。
7. 配套通信设备设施、接地网、低压电缆、控制电缆及光缆等设施更新。
工程施工重难点工程
厦深铁路为运营线路,牵引所亭的高压电器设备均带电运行,应与运营单位签订必要的配合协议,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相
关安全规章制度,预防避免电击伤害。在施工过程需尽量减少对既有变电设施和线路运营的影响,改造施工时尽可能利用
牵引变电所主 / 备用运行方式的倒闸或者安排在天窗时间内施工。因厦深铁路负荷无法满足退所改造,因此改造过程为一边
系统运行,一边系统改造过渡,完成后利用天窗倒接后改造另一半系统过渡,所内不间断供电,属于营业线设备施工。
根据《国家铁路局关于印发〈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国铁运输监〔 2021 〕 31 号)、《国铁集团关于
印发〈国铁集团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办法〉的通知》(铁调〔 2021 〕 160 号)、《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发布
〈广州局集团公司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细则〉的通知》(广铁施工发〔 2021 〕 100 号),项目为普速铁路营业线 Ⅲ 级施
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
证等,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资格要求如下:
3.1.1 标段编号: / 。
( 1 )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 ① 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或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2 )业绩要求 2019 年 12 月至 2024 年 2 月(近 5 年)内完成铁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地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四电工
程或类似工程业绩至少 1 项。具有铁路营业线施工业绩至少 1 项。
( 3 )项目经理:具有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5 年及以上铁路工程项
目或类似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经验(担任过项目经理、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管理机构部门负责人等职位均可),具有
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具有 3 年及以上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经验。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 3 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判
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 ; 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建设单位(项目业主)
的同意调离文件,并且与申请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
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或铁路电务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5 年及以上铁路工程项目或类似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经
验(担任过项目经理、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组织机构部门负责人等职位均可),从事铁路工程或建筑工程项目技术工作
5 年及以上,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建设单位(项目业主)的同意调离文件,并
且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
( 4 )本次招标接受
接受联合体投标(其中以铁路电务工程或铁路电气化工程为主。)
( 1 )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
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 2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 3 )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
标。
( 4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 5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出具授权委托书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
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企业公章。
关联企业: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对
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3.2 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进行投标。
3.3 申请人未在 信用中国 网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申请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
统( 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申请人未被列入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 黑名单 ;申请人及其法定代
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近 3 年不曾有行贿犯罪记录。
其他信誉要求:未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未在国铁集团或铁道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通报的停标处罚期内;未在广州局集团公司
通报的停标处罚期内;不存在最近一期国铁集团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为 C 级且在整改期内的情形;申请人在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
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申请人不存在近三年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
解除。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投标人于 2024 年 3 月 4 日 9 时 00 分至 2024 年 3 月 8 日 16 时 00 分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建设工程新交易系统)( http://www.gzggzy.cn/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需要说明的有关事宜具体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进行单位相关信息录入登记,同时将汇款
凭证扫描件发送到 crmscgz03@163.com ,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确认的重要依据。登记成功并经确认后,通过广州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网站(建设工程新交易系统)( http://www.gzggzy.cn/ )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先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电子签章,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建设工程新交易系统)
( http://www.gzggzy.cn )服务指南栏目。
4.2 招标文件每个包件售价 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招标文件款电汇、网汇(不接受个人
汇款)至下述指定账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及购买标段(包件)号。投标人拟申请多个标段(包件)的,
必须分别购买多个标段(包件)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票获取:
招标文件发票获取:投标人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在中国铁物电子招投标平
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在中国铁物电子招投标平
台(
台( http://www.bidding-crmsc.com.cn )完成注册。
)完成注册。注册审核通过后,招标代理将按照 系统管理 公司信息中供应商
录入的开票信息开具标书款发票(供应商须及时更新公司信息),待开具成功后,投标人通过 投标管理 中 电票下载 自
行下载标书款发票。详细步骤请参考登录页面的《使用手册》。
招标代理账号: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单支行
开户名称: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 7005007
4.3 本次招标文件获取仅采用网上形式,不采用现场发售、邮购等方式进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提交的时间为 2024 年 3 月 22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4 年 3 月 27 日 10 时 00 分,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 2024 年 3 月 日 10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www.gzggzy.cn/ )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提交的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纸质投标保函原件和含电子投标文件的 U 盘等资料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时间为 2024 年 3 月 27 日 9 时 00 分
至 2024 年 3 月 27 日 10 时 00 分,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3 月 27 日 10 时 00 分,递交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
天河区天润路 333 号)。
6.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国铁采购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
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的文本为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供电段
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北站街 99 号
邮编:
510600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
理人:
联系人:
李工
电话:
0755-61385653
电子邮箱:
/
招标代理机
构:
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一路 65 号中国铁物二楼
联系人:
刘工、靳工
电话:
19521229018 、 13076865531
电子邮箱:
Crmscgz2019@163.com
2024 年 3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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